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鉴别国外或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外国或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对外国或境外学位的层次和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经认证的外国或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 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家和地区
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 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 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