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父母为我们省税的条件
既然是税务的问题,首先,要明了加拿大纳税人的分类。按照加拿大税收的有关法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税务居民(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另一类是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由这两类还可衍生出另外两类: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和视同非税务居民(deemed 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既然父母持有的是访问签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肯定是属于非税务居民,没有纳税人的地位,帮助我们省税就无从谈起。但是,加拿大税法有规定,如果非税务居民一年内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超过183天,那么,就可以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就可以享有在税法上税务居民的义务和权利。也就是说,虽然父母是非税务居民,如果一年在加访问的时间超过183天,自然就有了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的法律地位,也就具备了为我们减轻税务负担的条件。
父母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帮助我们省税
在报税的时候,将来访父母作为Dependant填在税表中,如果父母年龄超过65岁,每人可以有$4,530的Caregiver Amount ,可以有Non-refundable Credit $679.50。如果两个老人年龄都超过65岁,且父母在加拿大驻满一年,仅此一项就可以帮助我们退回$1359.00,还是很可观的。如果给父母购买有医疗保险,可以将保费作为Dependant的医疗费用进行申报,具体退税金额会根据申报医疗费用和家庭的收入情况的不同而变化, 申报到配偶低收入的一方比较有利。如果您的家庭收入收入比较高,则申报的医疗费用对退税就没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