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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朔州中考政策问答
一、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6]2号)文件、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6]4号)文件、《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16]5号、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 号)、和朔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招委[2016]5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将坚持改革创新,规范招生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管理水平,以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以简称:“中考”)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二、今年我市中考较往年有何变化?
答:1.报名条件除往年所要求的报名条件外,从今年起我市中考报名条件增加两条:
(1)考生报名时必须是具有本县区户籍或两年以上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如果既没有户口又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2)严格控制外省和我省其它地市户籍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的条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要求父母在本县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含租赁);考生具有本地初中学籍,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参加中考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它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件。
2.今年我市中考的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的录取工作统一在网上按分数、按志愿、按生源地范围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依照晋招考中[2016]5号文件和市招委[2016]5号文件执行。
3.从今年起我省中考增加了理化实验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各科分值10分,考试成绩统一计入中考成绩总分。相应的中考总分由原来的710分变为730分。
4.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志愿填报按类别在不同网络平台进行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将于6月24日至6月28日在“朔州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含幼师、特师)志愿(以下简称“高职”、“中专”)将于7月15日至9月11日分三个阶段在 “山西省招生考试网”进行填报。
5.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中考三项加分政策。从2015年5月5日起,(1)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一等奖的加分资格; (2)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加分资格;(3)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在2015年5月5日前, 已经在初中阶段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和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加分政策及分值仍按原规定执行。
6.高职、中专学校均面向全省招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艺术类专业不再提前组织考试,考生被录取后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后可编入专业班学习。
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哪些学校?
答: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高职、中专、职业高中等,主要招收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
四、考生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5.考生报名时必须是具有本县区户籍或两年以上学籍且在本校就读的。如果既没有户口又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6.外省和我省其它地市户籍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可享受同等待遇,报名时严格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的条件执行。
五、如何履行报名手续?
答: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学历证件;按规定时间在各县区学校及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考生网上录入基本信息。由各县区招生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和数码照像,缴纳报名考务费。
六、考生报考类别怎样确定?
答:考生报考类别按考生本人户口和学籍填写为:①城市户口初中应届毕业生(简填为“城应”);②农村户口初中应届毕业生(简填为“农应”);③城市户口初中往届毕业生(简填为“城往”);④农村户口初中往届毕业生(简填为“农往”)。
七、考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如何编排?
答:1.中考报名号的编排采用十位数,第一、二位为市代码,即61;第三、四位为县区代码,即:朔城区01、平鲁区02、山阴县03、怀仁县04、右玉县 05、应县06;第五、六位为毕业学校或报名单位代码(由各县区招办确定);第七、八、九、十位为毕业学校(报名单位)考生序号。
2.考生的考点、考场和准考证号由省、市招生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定,准考证号为九位数。
八、考点、考场如何设置?
答:考点必须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场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选择建筑安全,环境安静,便于管理,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学校做考点。考生的准考证号由计算机随机编定,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单人单桌单行,前后左右距离必须保持在0.8米以上,每个县区只留一个尾数考场。考试期间省、市、县区招委要派监督检查员和巡视检查团赴各考点、考场监督检查。各级招生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接受考生、家长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今年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考试。总分730 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化学70)、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 75、历史75)、体育考试50分、理化实验考试1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
2.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为:
6月20日 上午 08:30—11:00 语文
下午 15:00—17:30 理综(物理、化学)
6月21日 上午 08:30—10:30 数学
下午 15:00—17:30 文综(历 史 15:00-16:10)
(思想品德 16:20-17:30)
6月22日 上午 08:30—10:30 英语
文科综合中的“历史”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光盘的办法。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光盘分为两个曲目,其中第01首为视听内容,第02首为试题内容,光盘只播放一次。各考点要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和播放设备试运行工作,确保考场内所有考生都能清晰地听到播放内容。
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5日——5月15日,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5月15日——5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十、《考生守则》的要求有那些?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时要注意那些问题?
答:1.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地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后,必须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3.考生入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mm的黑色中性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笔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使用文具盒的,必须经监考员检查同意,并将文具盒打开放在考桌上),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思想品德考试可带规定课本)。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条形码区域由监考员对照考生信息粘贴条形码,考生不可在此区域内书写任何信息。考生认真核对答题卡上条形码的信息是否与准考证一致,如有误,请举手报告,如无误,请用0.5mm黑色中性笔在试题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 字迹要清晰工整,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无效。由于在图像处理过程中,计算机通过扫描软件根据图像定位点的定位将考生答题准确无误地生成特定的图像文件,所以严禁考生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写和标记。
考生还要看黑板,认真核对试题和答题卡上的科目及页数,如发现缺页、漏印、字迹不清、折皱、污点、印刷歪斜、试题或答题卡破损等,请举手报告。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请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正确书写如图示1)
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7.迟到15分钟(英语8∶15分)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作答选择题时,要对照试题上的题号,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将试题所选答案涂黑涂满。正确填涂方法为:9.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0.5mm黑色中性笔,字迹工整、清楚,不要写得太细太长,字距适当,答题行距不宜过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钢笔或圆珠笔等其他笔书写。要按照试题题号在答题卡相应题号和规定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矩形边框的答案无效。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答案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在本题号答题区域内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仍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范围无效,答在试题或草稿纸上无效。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胶带。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mm黑色中性笔描清楚。考生要掌握好答题空间,各科考试均不得添加答题用卡。答题时保持答题卡干净整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也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污损,(规范和不规范答题方式如图示3)。
图示3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按顺序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试题和草稿纸,待监考员将答题卡、试题和草稿纸清点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2.考生要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违反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生何时填报志愿?中考成绩何时公布?考生如何申请复查试卷?
答:1.中考考试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类分别进行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4日8:00—6月28日18:00,考生登录“朔州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平台(网址http://124.167.221.150:88)”,准确填写考生报名号、姓名、密码及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页面进行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将在朔州教育网(http://www.szedu.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高职、中专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1日分三个阶段,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
http://www.sxkszx.cn)”进行填报。2.7月9日公布考生成绩,考生登录“朔州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124.167.221.150:88行查询;
3.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即:7月9—7月11日),如考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由本人持准考证到所属县区教育局招生办申请办理“非选择题”部分的试卷复查手续,“选择题”部分不进行复查。在此提醒考生不要盲目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因中考实行网上评卷,网上评卷程序和管理办法非常严密,每位考生的“非选择题”部分在网上评卷时,每道题都进行双评或三评,首先是双评,由两位评卷教师分别给分,然后由计算机的评卷系统自动算出两位评卷教师的平均分。如果双评后两位评卷教师所给本题分数差超出预设范围,本题将由计算机的评卷系统自动归入总库进行三评。三评评卷教师所给分数和前两位教师中其中一位的分差在预设范围内,这时取和这位教师的平均值作为本题得分。合分方式也不同于原来的手工合分,评卷全部结束后由计算机自动合分,最终生成考生的总成绩,所以评卷错误和合分的误差几乎等于零,因此希望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认真对照标准答案,按答题步骤、得分点进行准确给分,把分数尽可能的压在最低,这样就不至于考生在公布成绩后盲目申请复查试卷。
十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栏目是如何设置的?如何正确网上填报志愿?
答:1.普通高中按类别分两批设置志愿。将朔州市一中、朔城区一中、平鲁区李林中学、怀仁县一中、应县一中五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设置为第一批次,设统招第一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定向志愿3个志愿;将全市非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设置为第二批次,设6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平行志愿B、平行志愿C、平行志愿 D、平行志愿E、平行志愿F。
2.职业高中设置为第三批次,设置6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平行志愿B、平行志愿C、平行志愿D、平行志愿E、平行志愿F。
3.高职、中专学校共设九个学校志愿,其中六个高职志愿,三个中专志愿。每个高职志愿设三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中专不设专业志愿。
4.为了使中考录取工作更加公正、公平,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我省中考录取仍采用网上录取的办法,所有考生各级各类的志愿填报全部在网上完成。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考生要了解我省、市今年中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科学、慎重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要准确选择所选学校和代码,将选择好的学校及基本信息认真填写《填报志愿预填表》,考生根据《填报志愿预填表》进入相应的志愿填报平台输入报名号、姓名、密码和验证码完成个人网上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一定点击“提交”志愿信息,再退出页面,然后再次登录系统核对所报志愿是否正确,考生不要因没有提交志愿信息而影响录取。志愿的填报必须由考生或家长正确选择填报,自行完成,特别提醒:考生的报名号和密码一定不能外泄,确保他人刻意修改考生志愿。
十三、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如何正确填报志愿,对每个考生都尤为重要。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参加中考的考生和家长认真学习省、市各级各类招生学校的录取方案,掌握并熟悉招生录取政策、志愿栏目的设置、学校录取顺序、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和办法等。
2.要认真阅读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招考中心公布的招生学校计划和专业、生源范围,慎重选报志愿。
3.要仔细阅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了解招生学校和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学校和专业,自身条件不符合学校和专业要求的不填报,以免丧失录取机会或因入学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而被退回。
4.要充分了解招生学校、专业的就业方向和培养目标以及近年来录取的分数线等情况,结合自己的志趣、爱好、特长和竞争实力正确选报志愿。
5.今年我省规定高职、中专学校录取过程中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遵循“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要慎重选报第一和参考志愿,同一栏内的志愿要保持一定的梯度。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分批划定全省录取控制线。录取时,在划定的控制线上,使用计算机平行投放志愿,对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进行网上公开征报志愿,无志愿不投档。因此,考生不但要慎重选报志愿,随时关注网上公告,以便增加录取机会,切忌只填报热门学校。
6.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填报志愿时要准确选择学校名称和学校编号,我市将使用计算机管理考生志愿信息、按批次、按分数、按志愿分批次投档,如考生错报学校名称和编号,将会影响考生的正常投档。因此,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逐项仔细检查自己所报的学校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一致,严防出错。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编号为准,如因考生本人网上错误填报志愿贻误了录取,责任完全由考生自负。
7.今年我市规定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时,考生一但录取不得退档,也不得参加以后的录取。高职、中专学校录取后允许考生退档,但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材料,经原录取学校同意后方可退档,退档后考生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十四、各招生学校的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答:中考成绩公布后,录取工作在规定时间按普通高中、高职、职业高中、中专、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的顺序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高职、中专学校、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
十五、今年我市高中录取时间如何安排?录取后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每位考生只能录取一次,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再参加补录;各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考生录取名单将在朔州市教育网公布;录取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为早8:00——晚18:00。
2.具体时间安排以朔州市教育网公布时间为准。
十六、高职、中专学校招生原则和办法是什么?
答:高职院校培养的中职学校,其招生计划单列,从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单独划线,并按优先的批次择优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首先招收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注册入学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也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www.sxkszx.cn)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在统一录取时办理审批手续。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凭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有意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可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或培训,实行学历教育的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根据我省实际,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面向社会公布。否则,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必须填涂报名卡,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高职、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可通过朔州教育网或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查询。
十七、今年考生综合素质评定、体检和面试工作如何进行?
答: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号)文件精神,把初中毕业生《中学生档案》中记载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并如实填入《中学生档案》中。
2.《中学生档案》中记载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体检结果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有负责人的签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材料。考生如有疾病或生理缺陷(指残疾)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凡属弄虚作假或与本人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录取资格的处罚。《中学生档案》留各县区招生部门备查。
3.各报名单位将有关的信息录入计算机进入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在报名前完成,评定结果将一并进入考生电子档案。
4.考生的体检和面试:普通高中的体检和面试工作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职、普通中专考生的体检和面试工作在考生被学校录取之后,由招生学校负责进行。普通师范院校、幼师、特师、司法、警校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类面试标准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在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并及时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5.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凡报考高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其它体检项目仍按照原教育部、卫生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85〕教职字006号)及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执行。
十八、今年录取工作的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学校录取,省招考中心审批的管理体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招考中心上报省招考中心录取数据;高职、中专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录取,然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备案。
根据教育部教职成[2005]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办[2015]4号)文件规定,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省下发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班容量和轨制,不得随意扩招。在高中录取时,应严格执行晋政办发[2007]4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不得擅自将增加的考查科目计入高中录取总成绩,否则,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
十九、今年我市普通高中、高职等学校招生有何规定?考生收到什么样的录取通知书才算有效?
答:1.今年我市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要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实行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具体办法见朔州教育网公布。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时严格按照《201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会收到各录取学校印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领取,考生也可登录登录朔州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124.167.221.150:88)进行查询录取结果;考生接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可由招生学校提出退档申请,市招考中心批准方可退档,并建将该考生信息记入“死档数据库”,这些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
3.如考生没有接到通知书或网上没有查询到录取结果的,一律视为乱招生,所招学生均不得备案,不能办理学籍手续,高中期间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发高中毕业证书。
4.已被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专学校录取的考生,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预报到,换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户藉手续。考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实有报到人数,在规定时间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新生录取登记表》由省招考中心审批并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否则,一律视为乱招生,国家不承认其学历。
二十、对残疾考生的录取有什么政策?
答: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录取。
二十一、如何审查新生的入学资格?
答:我省规定,新生入学时,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查新生的入学资格,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录取资格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以及政审、体检复查中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均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一至两年内不得报考。
二十二、照顾加分有哪些项目?各项加分项目的分值是多少?
答:(一)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三)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四)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五)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六)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一等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七)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八)军人子女按如下规定执行加分: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加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项计算。各类加分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各市招生部门连同考生档案一起交录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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