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l‘国家强制力
2.法国民法典
3.有法必依
4.如果一则一否则
5.法的体系
二、单项选择题
1.B 2.C 3.13 4。D 5.C
三、多项选择题
1.AHCD 2,ABCl) 3.AD 4,ABC 5.BCD
四、名词解释
1.法律凋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作用。
2.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
4.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五、问答题答题要点
1.简述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的优缺点。
(1)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事做出具体的处理。能够充分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特点。
(2)个别性调整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遍、稳定的秩序。
(3)规范性调整的优点是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使人们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而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秩序。
(4)规范性调整的缺点是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
2.简述法的外部特征。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法律是通过规定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的规范。
3.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国家意志性。
(2)规范性。
(3)同一性
(4)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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