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国际私法考试大纲解读

  第五章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基本要求:

  了解:各种常见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以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理解:重要的法律适用规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中国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二节 物权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含义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动产物 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三节 债权

  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准据法的概念 主观论与客观论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客观标志说 最密切联系原则 特征性履行方法 中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地的认定 侵权行为的法律冲突 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商事关系

  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票据当事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票据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持票人责任的法律适用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的法律适用)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 代理的法律适用 信托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婚姻与家庭

  结婚的法律适用(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结婚法律适用的规定)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夫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离婚的法律适用(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离婚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涉外离婚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收养的法律适用(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 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扶养的法律适用(中国关于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监护的法律适用(中国关于监护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六节继承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区别制 同一制 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中国关于法定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遗嘱的法律适用(立遗嘱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 遗嘱内容和效力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关于无人继承财产的理论 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

  第七节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归属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

  第六章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基本要求:

  了解: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等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理解: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运作。

  熟悉并能够运用: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民商事争议概述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和特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特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类型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 调解 仲裁 司法诉讼 替代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性 仲裁机构(临时仲裁庭 常设仲裁机构 中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类型 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其认定)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 中国仲裁机构涉外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执行 中国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第三节国际民事诉讼

  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特点)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有关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地位)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概述 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一事再理与一事两诉 诉讼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 中国关于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国际民事诉讼的期间 诉讼保全 诉讼时效 国际司法协助(司法协助的概念 司法协助的途径和履行 司法协助条约 中国关于司法协助的规定 域外送达与中国关于域外送达文书的规定 域外取证)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和条件(双边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的问题

  第七章区际法律问题

  基本要求:

  了解: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司法协助的概念和我国的相关规定。

  理解:我国产生区际法律冲突和作出区际司法协助安排的原因。

  熟悉并能够运用: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安排的内容与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

  法域的概念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的概念 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区际冲突法解决途径 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步骤)

  第二节区际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送达)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司法考试专栏栏目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注意事项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误区有哪些


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一卷 司法考试二卷 司法考试三卷 司法考试四卷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