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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卫生局防汛防洪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力抢险”和“保安全、多蓄水”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武邑县2012年度汛防洪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卫生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灾害前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策略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
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局成立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卫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县防汛防洪指挥部提供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对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2、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成立防灾救援梯队。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当地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保障体系。
1、制定武邑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县卫生局组织有关医疗队伍,根据本县可能发生的汛情级别和造成的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的预测,全面评估本县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县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
2、完善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队伍,成员以武邑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卫生救治队为主。我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要分别组建防汛救灾救护梯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要以创伤外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负责全县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伤员的分级救治和转运。
3、完善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联合组建县级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各乡镇卫生院成立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小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由从事流行病、免疫接种、消杀和环境、饮水、食品以及职业卫生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相关的检验、药械供应工作等人员组成,负责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要配备必需的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试剂及必备的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物资,保持通讯畅通,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5、开展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为了提高医疗救护队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专业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人员。
(三)收集灾害医学信息资料。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防汛救灾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及其灾害发生后,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收集,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以加强对防汛救灾防病指导工作。
灾害医学信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口分布和生命统计资料; 2、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 3、重点传染病的动物宿主和病媒生物的分布资料;4、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药械的储备资料; 5、其它相关资料。
(四)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经费、药械、血源、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
各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要根据预测灾情波及的范围,提出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上报政府部门安排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的筹集储备,保障应急供应。
(五)完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加强防汛抗灾能力。
努力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的防汛抗灾能力,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开展医学自救、互救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科普知识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灾害发生时医学自救、互救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
二、灾害发生时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急措施
(一)启动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系统和保障体系。
1、发生灾情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急启动所设立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领导小组,根据所制定的预案,组织安排部署本区域内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启动防灾救护梯队,并根据灾情的需要组织协调相应的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援助。
2、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人民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灾害进行快速医学评估,确定灾害所引发的重点卫生问题,调配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
(2)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并接受社会各界为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捐助的资金、防治药品器械等,为灾区提供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紧急救援。
(二)灾区的医疗救护。
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下,医疗救护力量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疏散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准备转运至适宜的医院。
2、早期救治。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3、伤员转送。超出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医院要写好病历,在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三)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加强灾后疾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卫生清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7、认真做好对参加救灾防病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身防护。
(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三、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灾后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延续。
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灾后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还要对发现的漏诊伤病员及时治疗。
2、对于转院的伤病员,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措施。根据恢复情况,医院可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3、当地医疗卫生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康复。
(三)灾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完善疾病监测系统。
(1)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2)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人口的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主要疾病的流行动态等。
2、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4、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5、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
6、继续深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2012年7月27日
泸溪县卫生局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洪涝、干旱及次生灾害等引发的健康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汛旱期间卫生应急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维定。根据上级有关防汛抗旱救灾的要求,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密切合作,科学规范,处置果断”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因暴雨、洪涝、干旱及次生灾害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救治、疾病预防控制、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局成立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疾病预防控制组、卫生监督组、后勤保障组四个专业小组。
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组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具体实施本辖区内卫生系统的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工作。
防汛抗灾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良沛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建华 县卫生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罗云结 县卫生局工会主席
成 员:刘 勇 县人民医院院长
石 华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吴力希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金 泽 县民族中医院院长
杨官军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杨秀全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李振华 县卫生局计财股股长
覃世勇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杨云平 县卫生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糜燕群 县卫生局公共卫生股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糜燕群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日常事务处置。
主要职责:
1、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2、负责指挥、协调、指导全县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3、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对灾区医疗救护与
卫生防疫防病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4、汇总有关疫情、防控、救治及其他各类工作信息。
5、起草向县委、县政府、州卫生局上报有关防汛工作情况报告。
(一)医疗救治组:
一组:
组 长:刘 勇
副组长:李桃凤
成 员:符付献 张清贵 苏清涛 符忠佩 杜国芝
谭善宏 张小玲
二组:
组 长:金 泽
副组长:吕小平
成 员:满益文 肖化仁 林玉峰 刘小兰
主要职责:
1、指导乡镇卫生院实施医疗救治工作。
2、组建、派遣医疗专家队伍,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救治。
(二)疾病预防控制组
组 长:石 华
副组长:龙明乾 李冬平
成 员:刘卫国 宁佐海 张飞祥 杨元萍 欧卫红
主要职责:
1、指导灾区做好汛旱灾害期间和灾后传染病疫情监测与评估、环境消杀、生活饮用水检测、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等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或流行。
2、组建、派遣防疫队伍,帮助灾区做好传染预防控制工作。
3、指导灾区做好应急接种工作,保证灾区应急性接种疫苗、冷链等供应。
4、总结、上报防病工作情况。
(三)卫生监督组
组 长:吴力希
副组长:张建华
成 员:田 辉 唐红岩 谭必波 杨永花 张玉芳
主要职责:
1、组建、派遣卫生监督队伍,帮助、指导灾区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工作
2、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把救灾防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灾后无大疫情发生。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振华
副组长:张玉秀
成 员:戴宏英 糜燕群 彭赵海 谢伯华 向磊
主要职责:
1、负责救灾防病经费保障。
2、负责急需物资调拨、运转。
四、应急处置
灾情发生后,各镇乡卫生院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工作进程。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应急人员深入灾区第一线,指导做好各项救灾防病工作。迅速核实卫生系统内部灾情,组织相关卫生人员开展自救,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医疗救治:及时对因暴雨、洪涝、干旱及次生灾害等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接到紧急伤病报告后,根据当地诊疗能力开展先期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治队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尽快将伤病员转送。任何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必要时,在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临时医疗点,并开展巡回医疗活动,主动救治伤病员。
(二)疾病预防控制:对因暴雨、洪水等造成的大面积水浸泡、泥石流、饮用水井和自来水水厂受污染等次生灾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制定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加强自来水厂和饮用井水的监测,指导并开展消杀灭工作。
县疾控中心要及时上报灾情和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加强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管理,主动搜索疫情,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分析、评估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性预防接种工作。
(三)卫生监督: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对灾区开展饮用水、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洪水污染的自来水厂水质监督,确保群众饮用合格卫生的自来水。
(四)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调动各种宣传工具,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灾区群众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环境卫生、饮用水源保护和消毒、食品卫生、人畜粪便处理、良好卫生习惯等知识,教育群众严防“病从口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积极开展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消除恐慌心理。
(五)评估报告:灾后处置结束后,县卫生局要对本系统防汛抗旱救灾卫生应急工作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卫生系统灾情和经济损失、医疗救治情况、卫生防疫措施、卫生监督工作、健康教育工作、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应报县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局。
五、卫生系统防洪抢险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危险区域和危险地带的巡查和防范,及时转移低洼地带及有隐患房屋内的人员、物资,对低洼地带无法转移的设备实行有效防护,做好应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储备发电机、沙袋、食品、水、手电、蜡烛和应急灯等应急物资,确保自救和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
六、应急物资储备
防汛抗旱期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紧急情况下正常、高效运转,避免设备故障给防洪抢险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各医疗机构要备好急救药物、器械、设施、病床、担架、救护车辆等物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准备好充足的防疫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确保应急状态下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
七、保障措施
1、做好应急值守。汛旱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手机电话,领导带班,干部轮流值班。
2、明确各自职责。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组要听从局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和调动,一旦发生汛旱灾害事件,各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
3、加强培训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学习培训,了解有关救灾防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
4、严格追究责任。对在防病救灾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个人的责任。
201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