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16年心理咨询师资格鉴定申报相关事宜由出国留学网心理咨询师频道为您整理,大家不要错过鉴定申报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点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考生个人须交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报名点申报。凡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只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验证期至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不再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在籍学生和部分持有暂未进行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考生,按原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各报名点和个人申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登录“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直接下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进行填写,所填信息必须准确完整。
3、新增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全省试验性鉴定。
4、今年上半年项目管理师、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下半年不再接收新生报名,上半年单科成绩合格考生可参加下半年补考,合格者核发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
5、参加2015年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网络编辑员、企业培训师(省)三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参加补考,不再接收新生报名。终止企业培训师省级统一鉴定,从今年开始企业培训师的鉴定纳入全国统一鉴定,合格者核发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
6、公关员、采购师、物业管理员、社会工作者等四个职业不再纳入全省统一鉴定,相关报名(补考)工作可向各级鉴定机构申报。
7、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综合评审由口头答辩形式改为文件筐,书面答辩。
8、鉴定申报时间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 统考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下半年统考 | 11月19、20日 | 9月30日 |
9、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考试鉴定鉴定中心 (宿迁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办公室3楼308室 邮编223800)
咨询电话: 0527-84359036
10、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等级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申报条件资格审查后确定。
(2)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3天前到市考试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考试鉴定中心存档。
(3)全市报名截止后,职业等级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将取消本职业等级本次鉴定。
申报条件
1、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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