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2016届司考合格本科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四川2016届司考成绩合格本科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情况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分享2016届四川司法考试成绩合格本科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安排。
根据公告,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并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州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
公告中明确,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此外,在内地就学的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有效勘误证明。
此外,公告还明确资格申请人必须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如果申请人出国留学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受托人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须提交与申请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人在申领法律职业资格时,须向申请地市州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材料原件经审核机关审验复印后退回):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录省司法厅网站可查考试政策事项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可登录四川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csf.gov.cn)查询或在工作日拨打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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