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管专项执法能力工作方案2016
为进一步巩固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继续推动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能力普遍提高”为主题,打造保障依法履职的培训体系、严格规范执法的管理体系、公正廉洁执法的监督体系、文明高效执法的服务体系,实现依法治理水平、依法履职能力、执法规范水平、执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满意度“五个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市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事件处置党组研究制度。建立完善重大执法活动执法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对本地区执法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包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下同)按月向市局报送执法数据统计信息表(见附件4)。(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二)加强执法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动培训机制,各业务部门结合业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4月份,由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开展户外广告管理及门头店招管理业务培训;6月份,由局环卫处组织开展环境卫生业务知识培训;年底,由局人事科继续组织开展年度全市城管系统执法队伍集中轮训活动。落实《市城管局“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局属各部门、各县市区城管局每季度向局政策法规科上报一至两个典型案例,局政策法规科每季度编印一期典型案执法例案例通报,做好做实案例指导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三)坚持以考促学、以赛验学,提升法治素养。制定《2016年度重点法律法规学习测试计划》(见附件2),继续开展季度法律知识学习测试活动,实现全体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严格执行《市城管执法局科级领导干部任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选拔任前干部法律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档案制度。3月份,组织选拔法律骨干参加全市法律知识竞赛活动,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全面落实取得在职学历奖励制度。(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四)搭建文化活动交流平台,加强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定期开展城管论坛、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等文体活动。6月份开展一次“学经典”征文比赛,8月份开展一次“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探索推进城管执法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局党委、局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五)细化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全市执法办案实际出台《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调高调优、做精做实执法标准,优化执法裁量标准。完善常见执法案件取证、办案流程,切实为各项执法工作提供指引和规范。(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及时修订完善《市城管执法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法律修订废止和城管职能转变及时调整清理权力事项,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认真维护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执法单位按月度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案由、处罚结果与执行情况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七)强化执法量化考核,实现执法过程全监督。出台《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细化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核,鼓励执法人员积极拓展案源。落实月度执法办案通报制度,强化对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即时监督和全程覆盖,加大监督情况、结果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员、基层执法单位领导、审核监督部门对执法过程实时动态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执法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警在先。(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八)改进执法方式,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完成网上办案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完善网上执法流程管理,开发应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实现案件电子卷宗自动生成。制定出台《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推进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10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优秀说理式执法文书”评比活动。落实《市城管执法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建立执法责任终身追究机制,进一步落实案件主办人责任。强化对基层法制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倒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对出现执法问题的,严肃进行倒查和问责。对在考评年度内发生执法案件被行政复议撤销或诉讼败诉的,单位年度执法考评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数字城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九)深化执法服务,创建执法示范单位。落实《市城管执法局规范化大队(分局)建设实施意见》,继续巩固局规范化执法大队建设,加强城管社区服务站基础工作,以社区为阵地,最大限度地增加便民服务进社区项目。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基层执法队伍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基层执法单位(大队、分局)为创建对象。各县市区执法城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局属各办案单位要严格把握《2016年度市城管执法系统基层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见附件3)中示范单位的标准和条件,把真正能够代表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标准的单位选拔推荐出来,确保被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切实起示范带头作用。(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局属各部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新一轮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立足工作实际,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市县两级执法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推进责任,保障各项措施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既确保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有所创新,设计好自选动作,努力形成特色亮点。
(三)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把执法能力提升与其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和局属各办案单位在10月底前进行执法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12月底前,对申报单位开展书面评议和实地评议考核,对优秀的基层执法示范单位予以授牌表彰。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单位成熟经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