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党费缴纳标准2016】
1、交纳党费的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一次性补发的工资,应按规定的比例,从补发的月份起补交党费。以调整工资后的月工资额为基数,按比例计算出每月应交党费金额,然后减去党员调资前每月交纳党费的金额,所得之差即为每月补交的党费。
(5)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少交或免交党费。
(6)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liuxue86.com
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3、出国学习或因私出国的党员,出国期间停止组织生活,回国后,经党组织批准恢复组织生活的,其出国期间的党费应及时补交,补交党费以出国前的固定性工资收入与回国后的固定性工资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
4、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我校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上级组织部转交中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5、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7、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