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先后按文化成绩、英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由高到低录取; 2、在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
热门搜索
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先后按文化成绩、英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由高到低录取; 2、在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