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今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2-01-22 14:23:19 陕西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专业方向

课程方向

名额

音乐学

音乐教育(师范)

/

120人

音乐文化学(非师范)

音乐理论课程班(音乐学、作曲、视唱练耳)

35人

音乐应用课程班(音乐编辑与录音、音乐事业策划与管理、音乐文学与批评)

表演

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

声乐(美声、民族)

30人

钢琴、手风琴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柳琴、阮、唢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民族打击乐)

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打击乐)

舞蹈学

舞蹈学(非师范)

/

32人

我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录取后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考试内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①演唱声乐作品两首

②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③视唱练耳

3月2日

面试:

3月3日

音乐文化学笔试:

3月4日

音乐学

(音乐文化学方向)

①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视唱练耳

③笔试:乐理、音乐文化常识

表演

(音乐表演方向)

①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视唱练耳

舞蹈学

①基本功

②形体测试

③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

3月5日

3月6日

注:陕西省考生参加2012年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E-mail:jwzb@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校区)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乘坐616路公交车可到达我校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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