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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南大学音乐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简介 西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学校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西南大学成立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发源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发展演变,遂成今日之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依山傍水,风景如画,占地总面积约9600余亩,校舍面积约160余万平方米。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文、史、教、理、工、农、医、管、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下设31个学院,拥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6个省部(市)级重点学科、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3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办学层次和规模居西部高校前列,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40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教授、副教授(含研究员、副研究员)1600余人,研究生导师1100余人。 音乐学院简介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40年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是我国师范院校中最早设置音乐专业的院系之一,现有近12000平方米教学用房。 学院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高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音乐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重庆市特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为重庆市重点(一级)学科,1985年获得音乐学硕士点,音乐与舞蹈学现为一级学科硕士点。学院设有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四个系。共有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及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等四个本科专业。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生,2005年开始招收博士生,2010年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目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740人,博士、硕士生共125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85人,含教授9人、副教授2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20人,具有博士学生教师11人,并聘有16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现在音乐学及宗教音乐两个研究所,主持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委托项目、重庆市哲学社科项目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出版专著教材上百部,发表论文几百篇。在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电视歌手大奖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国家级及省部级的音乐创作、表演比赛中多次获奖。 学院现有西南大学交响乐团(重庆市政府命名为“重庆青年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合唱团、民乐团和舞蹈团等五个艺术实践平台。2006年至今,交响乐团、民乐团承担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到重庆、四川等50余所高校、中学演出,2010年到马来西亚UPSI大学交流演出,参加中国西部交响乐周交响音乐会,2011年在北京国家大剧院音乐厅举办交响音乐会。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曾先后邀请美、日、俄、德等国专家来院讲学;现与俄罗斯格涅辛音乐学院、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等音乐院校建立友好学校。 音乐学院2012年计划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及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四个专业本科学生200名,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山东、山西、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河南、河北、北京等省市招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执行各省(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有关规定。 2、招生对象音乐素质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具备一定音乐基本知识,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好,声音本质好,乐感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或器乐演奏能力,普通话好。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有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器乐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音乐表演专业(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演唱或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唱或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4)舞蹈学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基本功和较丰富的表现力,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以上各专业考生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测量为准。 二、报名方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所列内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3)考生报名时须交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当地招生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此序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一致,如无高考报名序号或高考报名序号有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考试费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考生经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1][2]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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