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省外) 1.我校根据各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2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师范)、美术学(书法)(师范)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书法专业) 1.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3倍。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美术学(书法)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舞蹈专业) 1.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我院校考专业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3倍。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对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且文化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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