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钢铁行业退出产能2126万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4500万吨的47%;煤炭行业退出产能9500多万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2.5亿吨的38%。
“各地工作进展不够均衡,有少数地区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启动相对较慢,进度有待加快。”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
面对时间过半,任务完成尚未过半的情况,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对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专项督查。然而,如何提高去产能的内生动力,做到政府和市场双手并用,需要坚定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保持更强的定力和耐力。
“我要去产能”的认识要更统一
“尽管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非常复杂,面临很多具体困难,但是我们对全年整个去产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充满信心。”在连维良看来,这个信心主要基于3个方面: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二,地方和企业在去产能方面也已经形成高度共识。今年前7个月,粗钢消费下降了1.9%,800多万吨,煤炭消费下降了4%,8000多万吨,而在消费下降的情况下,价格还能够出现合理回升,说明现在钢铁煤炭价格的回升并不是需求增长带来的。其中,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去产能。现在很多地方和企业已经开始从“要我去产能”转变为“我愿去产能”。“希望下一步‘我要去产能’的认识能进一步统一。”连维良表示。第三,很多地方和企业已经探索了去产能的一些经验和做法。现在已经形成了推进去产能的落实工作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协调会,每月统计、通报进度,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完不成进度”的问责要更严格
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去产能任务的地方将如何处理?“我归纳为四个落实,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进度、落实奖罚。”连维良说。
落实责任,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在去产能方面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去产能负总责,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按照责任书的约定进行问责;关于落实措施,围绕钢铁和煤炭去产能,国务院分别印发了6号文件和7号文件,为推动文件落实,相关部门制定了8个配套文件;关于落实进度,现在相关部门已经作了引导,要求去产能的任务不能都集中到年底完成;关于落实奖罚,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专项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在资金使用上明确多退多补、早退多补,鼓励地方和企业多退、早退,对不能按照规定进度完成任务的,不仅要按照责任书确定的原则问责,同时还要减少对奖补资金的支持。
“奖补资金”的使用要更规范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花得怎么样?“截至目前,财政已经安排专项奖补资金307亿元下达到地方和企业。另外,还有20%左右的后续奖补资金,要等到去产能任务完成经过验收之后进行拨付。”连维良说。
连维良透露,在3到5年的时间里,中央财政1000亿元的专项资金要覆盖到整个1亿至1.5亿吨钢铁产能的退出和8亿吨煤炭产能的退出。
如何保障资金用在 “刀刃”上?连维良看来,重点要加强三个监督:加强使用监督,主要是财政部门和去产能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要跟踪资金使用的情况,专题督查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是不是尽快落实到去产能的项目、企业,是不是真正用在职工安置方面;加强审计监督,要对在去产能过程中以及接收之后进行专项审计;加强社会监督,要求地方政府对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恶意逃废债”的惩戒要更有力
对于去产能过程中涉及的去产能项目、去产能企业的债务处置问题,连维良表示,专门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文件。一方面,要严禁恶意逃废债。对于出现恶意逃废债的情形,相关部门正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建立“黑名单”并进行联合惩戒。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推进改革。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能够兼并重组的,则要通过政府引导等多种措施实行兼并重组,属于不良贷款符合核销条件的,就要按规定进行核销。
“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措施。”连维良透露,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措施的提出,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安排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降低企业杠杆率的综合措施,其中也包括债转股,相应的具体措施也正在研究制定当中,总的原则是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科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