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时政热点:用精准落实让“带病提拔”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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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时政热点:用精准落实让“带病提拔”药到病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8月29日新华社)

  “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干部“带病提拔”不仅直接损害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而且败坏用人风气,扭曲用人导向,引起更为恶劣的连锁反应。“带病提拔”的干部多了,干净干事的干部自然就吃亏,甚至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对政治生态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

  可以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既是干部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努力破解的干部工作难题之一。作为近些年来这一方面工作的经验总结,这次出台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体现了科学性和操作性的统一,是一个符合实践需要、符合工作规律、符合基层期盼的好文件,有助于将干部“带病提拔”控制在最低限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落实,落实的生命力在精准。意见提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具体举措,每一条都直指“带病提拔”的“病灶”。准确把握这些措施的意义、目的和内涵,以及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将这些措施全面理解好、精准落实好,真正让“带病提拔”药到病除。

  造成“带病提拔”的诸多因素中,一个非常关键也是非常致命的因素在于,一些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主体的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不追究,从而导致用人权行使不谨慎、不规范,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意见提出的六条举措,以“落实工作责任”打头、以“严格责任追究”殿后,其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要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让选人的人主观上不敢任性、不敢懈怠、不敢徇私。在落实过程中,要组织不同责任主体认真掌握各自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方面应该尽到的义务、应该承担的后果以及容易出现的失误,不能因麻痹大意给“带病”干部以可乘之机,更不能因存有私心对“带病”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知人知面难知心”,有的“带病”干部善于伪装、不易被识破,这是造成“带病提拔”的一个客观原因,也是一些人认为“带病提拔”难以杜绝的理由。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围绕以事识人、精准识人,锤炼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抓紧提升察人识人水平。要认真落实意见关于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等具体要求,将功夫下在平常时,通过各种渠道、各个层次,收集有关干部的“大数据”;将功夫下在细微处,善于把握干部的重要行为特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建立干部“负面清单”;将功夫下在深层次,综合干部日常表现进行“云计算”,聚焦有关问题进行“深度扫描”,不仅看清干部的病症,还要找准其病原、病因,从而准确甄别、掌握主动。

  “带病提拔”最终酿成,关键是选拔任用具体环节的层层失守。动议是选人用人的初始环节,不讲程序、不按标准,将“带病”的干部动议出来,就会一步错步步错。任前考察、任前审核、任前公示,每一层都是“过滤网”,都要切实发挥作用。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是防止“带病提拔”的重中之重。要严肃动议程序和工作要求,不能随便动议干部,不能忽视干部的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关。要坚决杜绝动议之后“只是走程序”的思想,注重在任前考察环节发现问题,在任前审核环节探清底数,在任前公示环节接受监督,以免“带病”干部侥幸通过动议后就一路畅通无阻。

  需要指出的是,防止“带病提拔”的政策界限一定要把握好。不能因为强调防止“带病提拔”,就对那些因为敢抓敢管而得罪人、有一些反映的干部,或者因为敢闯敢干出现过失误的干部不愿理睬、不敢重用。只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只要实事求是、精准落实,“带病”干部一定挡得住,好干部一定出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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