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2.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

  (一)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

  (二)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

  A项中徐法官接待当事人的时候所说的话是不规范、不文明的语言,违反了《基本准则》第32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不符合司法礼仪的行为。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3条规定:“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

  (二)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

  (三)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B项中蓝法官没有按照要求着装,根据第33条的规定,属于违反法庭规则。

  《基本准侧》第26条规定:“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所以C项中周法官并未违反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所以C是错误的,不应当选。

  《基本准则》第30条规定:“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谢法官的配偶林某接受了案件被告的好处,而林某也将情况向谢法官说出,谢法官并没有回绝。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要求法官不得有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所以根据《基本准则》第30条的规定,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因此D是正确的,应该选。

  3.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C.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D.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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