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工资改革:乡村教师工资获保障

  随着教师工资改革的推进,全国各地的教师工资有了巨大的变化,乡村教师的收入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湖北教师工资改革:乡村教师工资获保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湖北教师工资改革:乡村教师工资获保障

  湖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北省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结合湖北省实际,推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补充、培养培训、调整生活待遇、奖励扶持、交流轮岗等6大亮点举措,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事业。

  湖北省是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后、全国首个制定地方配套实施办法的省份。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欧阳建平介绍,从今年起,各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实行招聘计划省级统筹,确保乡村教师“后继有人”。为激励“优者从教”,我省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任教到岗学费奖补制度,即对到乡村及偏远地区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服务年限实行以奖代偿,具体实施细则将由湖北省教育厅制定。

  师范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基石。湖北省加大专业经费支持力度,将省属高校师范类专业生人均经费拨款系数从1.0调整为2.0;改革师范教育培养模式,更加注重教育教学实践技能培养培训,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度、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集中培训制度等。在生活待遇上,湖北省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把实施范围扩大到湖北省乡村地区。同时,还将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

  交流管理是师资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湖北省明确各县要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当地学校教职工编制,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同时,在湖北省已有的义务教育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基础上,明确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托管、合作等方式建立共同体,推动优质师资团队化交流,推动轮岗交流的教师更好、更快发挥作用。

  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介绍,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方面,湖北省将拓宽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渠道。在专业技术类中高级岗位设置上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坚持“重师德、重师能、重奉献”,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评价标准,不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资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也不要求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实施办法》六大亮点解读

  退一补一

  《实施办法》在总结我省过去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完善,各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实行招聘计划省级统筹,即在不增加当地教师总编制数的条件下,能够及时填补离岗、退休教师空缺,确保乡村教师“后继有人”。

  到岗补助

  《实施办法》从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入口质量入手,明确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任教到岗学费奖补制度,即对到乡村及偏远地区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服务年限实行以奖代偿,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省教育厅制订。

  师范教育

  《实施办法》要求加大专业经费支持力度,将省属高校师范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系数从1.0调整为2.0;改革师范教育培养模式,更加注重教育教学实践技能培养培训,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度、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集中培训制度等。

  生活待遇

  《实施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乡村地区(已享受补助的教师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同时,还将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适当增加周转房补助经费,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

  两个基金

  《实施办法》提出建立两个基金:一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对大病、特困教师提供援助;二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同时,关注乡村教师心理健康,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交流管理

  《实施办法》明确各县要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当地学校教职工编制,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统筹实施派遣任教,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同时,《实施办法》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推动优质师资团队化交流,推动轮岗交流的教师更好、更快发挥作用。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多少?

  据了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以来各地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4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其中有14省份的实施县基本实现了乡村学校全覆盖。

  截至2014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总体上,已经实施的地区,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的受益面相对比较广,分别达到了 90%和78%,其中有14省份的实施县基本实现了乡村学校全覆盖。从各地出台的政策来看,许多省份的补助政策不只针对连片特困地区县,而是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使更多的乡村教师从中受益。广西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他地区的教学点。江西补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山区、库区、湖区等相对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屮小学。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宁夏等省(区)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实施地区覆盖率较高。

  据了解,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共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1.14亿元。各地及时下拨中央综合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实际确定补助标准。吉林按照自然村屯、乡镇政府所在地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补助。云南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湖南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补助,各县可自筹资金相应提高标准。青海、新疆的补助标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青海从200元到600元分为5个档次,新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2014年上半年,已实施县平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52元,其中23%的实施地区平均标准在500元以上。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情况

  教育问题决议着一个国度将来的兴衰,不断都受世界各国的注重。我国自变革开放以来,对教育问题高度持续的关注,并且 加大投入力度以期尽快完成权宜之计。在不时的变革开展中,我国的教育事业逐渐进步,也获得了一些斐然的成果。但是乡村教育作为教育事业中重要的一环开展却 相对滞后。近几年来,我国在政策上对乡村教育停止倾斜,加大了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得乡村地域的教育在一定水平上得到相对的进步。在乡 村教育中,师资 力气是影响全局的关键要素之一,要想乡村的教育事业得到长足的开展,师资力气的加大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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