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十条禁令”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文规定了教育厅的“十条禁令”:
严禁未经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严禁重大事项不提交党组研究、不按规定向党组报告;
严禁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政正职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
严禁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
严禁泄露职称评审、项目评审的评委名单和未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严禁泄露其他秘密事项;
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严禁违规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服务对象摊派和收费;
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下级单位人事任免、招聘录用、招生录取、职称评聘、项目评审等工作;
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在下属单位及协会、学会等领取报酬或劳务费;
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娱乐场所;
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严禁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同时,在此期间,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将加大重点抽查和问责力度,于10月中旬对各学校、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不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和材料以及“零报告”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对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学校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