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资讯:2012年东营市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
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应于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一楼大厅办理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单位负责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要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工作年限和经历证明材料等;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面试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东营市卫生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按临床医学、营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中医学等六类命题。各招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3月3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的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素质答辩或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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