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具体招聘工作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东营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东营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东营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0546)833178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0546)8326611、8334404
附件: 1.2012年东营市卫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东营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2012年东营市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建立时间:2012-1-2010:04:05阅读次数:1746
一、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2年东营市卫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必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何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的院校、学科、专业必须与学历证书相符。
六、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七、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八、如何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是指应聘者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等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九、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简章附件中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
十、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一、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二、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东营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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