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一)
今年是普法的第X年。为了更好的宣传和展示普法的成就,落实好各项普法任务,推进法制建设的实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区委计划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就做好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四、活动内容
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3、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xx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论功能进行互动交流。
(2)开展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区法宣办将于12月中旬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3)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一次“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拟组织五个街道司法所人员举办xx区“人民调解法”有奖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12月2日,特邀河北北方学院教授在胜利北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五、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口号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广泛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xx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学法律 讲权利 讲义务 讲责任
六、工作要求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辖区内的社区和乡村要及时更换法制宣传专栏。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要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使其更加深入人心。
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区直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按照普法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具体的宣传安排情况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二、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结合学校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四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普法办在海口联合举办全省大专院校和中学法制文艺演出。(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由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大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各地、各部门和各院校一定要按照依法治省、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普法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海南省第三个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部门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共青团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综治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当地学校的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对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同时,各新闻单位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将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得到展现。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团省委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省普法办负责联系。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三)
根据《关于印发**县卫生局20XX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卫字〔20XX〕26号)要求,特制定第XXX个“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州、县有关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卫生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了第XXX个“六月法制宣传月”顺利实施,成立六月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负责六月法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玉福(院长)
副组长:袁增秀(副院长)
成员;李伟、金永刚、唐玲、马颜和、朱春丽、陶治礼、殷舒萍、张翠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院务办公室,由袁增秀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实际,针对医疗系统医患纠纷问题、收支两条线单位人员待遇问题、医疗收费问题等进行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健康发展。
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作出应有贡献。
三、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特别是要在卫生行业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要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提高宣传实效为重点,广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报刊、网络、街头等宣传形式。如街头法律咨询,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播放法制宣传音像等。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六月法制宣传月工作,要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强化措施,结合各自职能,在增强活动的实效上下功夫。
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和保障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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