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法律法规2016要点:监管资本

  2016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即将开始,提前做好考试备考工作,对成功通过考试有很大的帮助。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业法律法规2016要点:监管资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

  1. 核心资本

  (1)实收资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未分配利润(5)少数股权

  2. 附属资本

  (1)重估储备,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部分。

  (2)一般准备

  (3)优先股

  (4)可转换债券

  (5)混合资本债券,指商业银行发行的带有一定股本性质,又带有一定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

  (6)长期次级债务,指原始期限最少在5年以上的次级债务。

  3. 扣除项

  (1)商誉;(2)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在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1)商誉;(2)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

  推荐阅读:

  2016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备考计划

  2016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备考三步曲

  

2016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题型及答题技巧

  银行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详情(2016年)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