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心理咨询师考试即将开始,提前做好考试备考工作,多多关注考试资讯,对成功通过考试有很大的帮助。出国留学网心理咨询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河南心理咨询师2016综合评审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2016年河南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通知”可知,河南省2016下半年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办法如下:
(一)采用口头答辩方式综合评审的职业,根据考生人数多少分批次进行面试,在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开始进行(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的综合评审答辩时间从理论考试前一天起开始进行),2个月内完成。考生面试日期、地点、分组、答辩场次及顺序分别在网上和考试现场提前公布。考生应在公布的入场时间内集中入场,不能按时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二)考生口头答辩入场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以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证明原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入场。
(三)从今年起,不再提前统一收取参加口头答辩人员的论文,改为考生面试入场时自行携带到备考室,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收取。
(四)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和职业指导人员(二级)两职业综合评审需提前上交论文,市中心和省直报名点统一收取后提交。
省中心上半年论文收取截止时间为4月24日,下半年论文收取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超过截止日期未收到论文的,考生综合评审将作零分处理。
(五)采用书面答辩方式综合评审的职业,书面答辩在考试日当天下午于原考点进行。需要提交论文的,考生自行携带到考场,由监考人员现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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