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合同标准版】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保证 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 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
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 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 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十、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编精心推荐
小编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