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通关五大必杀技”,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通关五大必杀技
一、记忆法条承上启下
处理不好功败垂成考生顺利的通过阅读关的约占70%,而忽视了记忆关。记忆没做好的考生约70%,也就是说,只有30%的考生在记忆这一关是合格的(包括记忆法条,下同)。考生突破记忆这一关,对演练试题的帮助是至关重要,如果这一关不过,做再多的试题,效果也是大打折扣。
记忆是何物,是知识的储备,是真家伙,是荷枪实弹,如果一个考生不去记忆,等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做起题来捉襟见肘:似乎是这个法条规定的,偶,想不起来了;似乎是那个法条规定的,哎呀,忘记了。这都是没有重视记忆造成的。
我们有时说某人考不上,不是他水平低,某人考上了,并非他水平高。其实,这完全是对记忆的重视程度决定的。比如,司法考试允许带法律法规汇编进考场作答(其实,你是没有翻看法条的时间的,如果你只追求60%的正确率,时间就来了),那通过的考生将是天翻地覆的变化。有些考生水平很高,就是狂妄到忽视记忆,结果屡考不中。
大家知道在许多指南、心得、攻略中奢谈信心、信念,信心是动态的,不是一下形成的,比如,有的考生很好的记忆、把握了考点、法条,他就会信心大增,做起题来如有神助;有的考生只阅读,不去记忆,在做题时,阅读积累的信心很快被打压下来。尤其是做历年试题的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当正确率不到20%时,一个考生所谓的信心马上崩盘。
记忆、背诵考点、法条的环节如果解决不好,一个水准再高的考生,也会在考试中一败涂地;相反一个水平稍差的考生在记忆上下苦功夫会受益匪浅。
阅读环节处理的好的考生,对记忆帮助很大,有些考点、法条已经在大脑中很清晰了,记忆起来不是很吃力;也有这样一种情况,就因为阅读环节完成的好,而忽视了记忆:“记什么呀,我光看就记个八九不离十了”。有许多考生瞧不起记忆,认为记忆是笨人的方法,实际上对于司法考试记忆是“巧劲”。
二、阅读环节处理得好
对记忆帮助很大阅读环节处理好了,对记忆帮助异常的大。首先,阅读解决好了,就是在理解基础上的记忆。另外,阅读解决好了,有的考点、法条都有了较清晰的轮廓,稍下功夫就进一步固化下来了,甚至阅读好的,有些内容的记忆在阅读中就完成了。司法考试还是以记忆为核心的考试,只要是闭卷考试就不能忽视记忆。既便是开卷的考试记忆也很重要,从大脑调取和你现场现翻现找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码事,考试不会给你翻阅法条的时间的。
记忆的基础是阅读、理解,但是有的同学就是记忆力好,死记硬背,一样也通过了司法考试。阅读无论你如何的投入,做得再出色也代替不了记忆、背诵。尽管。有的考生会在阅读中记住一些考点、法条,有些考生记忆的方式就是反复阅读,但是,阅读和记忆还是两个不同的环节。
阅读解决好的考生会发现,我们的辅导用书70%的内容实际上是对法律法规的系统阐述、解释。阅读的过程,也可以表述为对记忆内容给予充分理解的过程。
三、重点法条覆盖80%的考点 记忆尤其重
要我们大家都知道,我十年前的观点:1万多条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其中2000多条覆盖了80%的考点。就这一观点还是适用的。我们考生只要记忆住3000条上下的重点法条,通过司法考试真正是充满信心了。考生的信心来源,可以说是记忆、背诵,这一关解决好的考生,总是信心满满的。就和我们学外语一样,记忆5000个单词的考生,已经不去谈信心了,他谈的是实力,只有记忆500个单词的考生才会谈信心,因为没有实力来支撑。
法条的记忆是存在误区的,比如有的人说记忆法条要弄清法条的逻辑结构;记忆法条要了解法条的立法背景。这些都是不懂得司法考试,不懂学习方法的误导。现在写攻略心得有相当一部分是抄袭我的观点,这还好,毕竟对考生有帮助;有一部分就是为写而写,瞎编胡写为教学做宣传。记忆法条和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划分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每天都在语言表达,全世界没有一个人在表达之前,先考虑主谓宾结构的语法问题;我们从小就背诵吴楚材、吴调侯叔侄编注的古文观止,我们从来没有了解过虚词。司法考试考生中没有一个会分析法条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划分进而记忆法条的。记忆考点法条就是单纯记忆,能记忆下来就可以。
另外还胡扯什么了解立法背景,这更是一派胡言。谁都知道,立法过程就是屁股决定大脑的问题,不是观点决定立场的问题。比如物权法立法,当涉及到银行、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部的利益时,他们的代表都会争得面红耳赤,没有人考虑立法原理、立法技术等等。立法就是求得利益均衡。
四、考点、法条的记忆
要下硬功夫比如刑法记忆的内容就是大量的,单纯背诵法条,背的越多越容易混淆。比如:刑法第20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杀奸劫暴绑;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概括为:杀奸劫爆毒火毒伤。这样归纳、概括、精炼浓缩的记忆可以事半功倍。
阅读帮我们对考点、法条的记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为什么一再强点使用辅导用书的方法,就在于阅读关基础打好,对记忆帮助很大。
记忆不要求对法条、法律规定的原理有充分的了解,比如民法对善意取得的规定也是在变化中的,以前要求是以无权处分为前提;再说支付对价的问题,比如上个世纪墨索里尼时期的意大利,善意取得是不要求支付对价的。所谓法律规定背后都有理论、原理作为强大支撑纯系不懂装懂、人云亦云。记忆覆盖考点的法条之目的就是为做题、应试而准备,记忆要更讲求效率,越精炼、越准确的记忆方法越好。记忆的功夫下到了,在考场答题的效率很高,因为模棱两可的东西少了。许多考生离开考场时有两种感受:一是题量太大,时间不够;二是模棱两可的题目答案太多,尤其是多选题和不定项题目。为何如此,考点、重点法条的记忆没有解决好。满脑子都是似是而非的印象,而非清晰的记忆;如果记忆功夫下到了,是就是、非就非,没有太多的犹疑、纠缠,时间是完全充裕的。
五、考生要扬长避短
为应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每个人记忆的方法千差万别,比如从时间上看,早起型的一般是清晨记忆;夜猫子型的是午夜记忆。有人临睡前记忆好,有人洗手间记忆好。林林总总,千差万别。我见过一种反刍记忆的,你很少看到他看书,但是知识掌握很扎实,他所看到的内容都会在脑海里反复回味。记忆无论什么方法:理解法、图表法、归纳法、朗诵法也好,只要能帮助记忆就是最好的方法。记忆不要讲求形式,重在效果。司法考试我见过没有怎么阅读辅导用书通过的,但是他在记忆和练习上是下了大功夫的。 考生在记忆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下一番苦功。我们说的天道酬勤,下功夫记忆重点法条的对这句成语体会最深。
如果一个考生在记忆上没有把握好,上历年试题练习效果会大打折扣。如果记忆这一关过了,通过司法考试已经有七成的把握,做题才有意义,才越发有意义。阅读做得很好,记忆没有处理好,做试题效果不明显;因为,阅读再好会对记忆有所帮助,但是代替不了记忆;同样,练习做得再多,也是无法弥补记忆不足的缺憾。
把备考比做参天大树,阅读是树根,记忆是躯干,应试、做题是枝叶。根深叶茂,而记忆起到承上启下、知识整合、储备传导的作用,这一作用至为重要却被70%的考生忽略。结局就是:阅读的根再深、再多的养分,记忆的树干无法传导,最终应试的枝叶也是枯萎的。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及时间汇总
司法考试考试真题 | 司法考试辅导 | 司法考试题库 | 司法考试动态 | 司法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