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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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案中,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可以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

  选项B、C错误。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诉讼时效应当从2011年3月25日起算,截止到2013年3月24日止。期间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2013年3月25日以后,乙银行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不可能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果。

  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本题中,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接管了甲公司,属于债权债务的法定转移,此时,丁公司享有甲公司的债权并承担甲公司的债务。因此,债务人丁公司可以向债权人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乙之间约定一周之内归还,可以确定履行期限,因而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日即借款到期日起算,而非自借条出具日起算。

  选项B错误。《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据此可知,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具有独立性,债权人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并不会导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选项C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选项D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3.某公司因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咨询律师。关于律师的答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C、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二审期间不能提出该抗辩

  D、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意思表示的,不得再以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选项B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选项C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选项D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选项B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选项C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D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5.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甲女的肖像为自己公司业务作宣传,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女委托乙公司拍摄艺术照,并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乙公司。丁男未经乙公司同意,擅自对照片进行篡改歪曲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选项C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丁男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的半裸照片上,并将拼凑后的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上,公然丑化了甲女的人格,损害了甲女的名誉权。

  选项D正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甲女的肖像权及名誉权受到了侵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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