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通知

  二、面试内容、方式和程序

  (一)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是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籍证明;在校学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三、面试考务管理系统

  面试考务管理的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项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http://kaowu.ntce.cn)。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各设区市(考区)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并导出相关数据。

  四、面试考区及考点设置

  面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安排下,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进行考点设置,并上报考试的考点设置情况。

  (一)每个设区市设立考区(可依据面试人数情况作适当调整),在考区内设置若干个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

  (二)设置的面试考点和考场应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要求。

  1.一个考点可设置多个面试考场,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组成。候考室和抽题室要根据规模大小分别配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备课室需配备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引导员和协管员。

  2.考场计算机配置:抽题室至少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每个面试室需配备1-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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