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6~2017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高中阶段学校为2017年1月7日至2月19日,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17年1月7日至2月26日。
放假前,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并利用假期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坚决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区域、学校假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小组,针对本区域重点民办教育机构和住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问题举报线索,对违规现象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各学校在假期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治理督查小组,集中开展寒假期间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举报线索进行明察暗访,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为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快乐、有意义的假期,鼓励学校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引导学生走向室外,到大自然中去,每天锻炼一小时,积极参加市教育局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寒假体育冬令营”公益活动,到净月潭“冰雪大世界”参加冰雪运动(公益);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走进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电影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开阔视野,体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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