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广东潮州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安排

  潮州市教育局潮州高级中学考点审核全市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资格的考生,审核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潮安区教育局审核潮安区、枫溪区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饶平县教育局饶平二中学考点审核饶平县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考生,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湘桥区教育局南春中学考点审核湘桥区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审核地点.docx(点击下载)

  3.面试资格审核需

  3.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潮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以户籍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人事关系在潮州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在潮州市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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