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8日。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在外省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符合我市面试审核条件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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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潮州考区学籍证明(样式).docx
潮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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