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一多选题练习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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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卷一多选题练习及参考答案

  多选题:

  1.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列哪些属于外交代表的特权和豁免权?( )

  A 人身不可侵犯

  B 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

  C 对接受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权

  D 免除捐税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外交特权与辖免。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作为一国派驻另一国的外交代表,享有一定的特权与豁免。

  2.港、澳、台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的局面将使( )我国存在。

  A 时际法律冲突

  B 地方法律冲突

  C 人际法律冲突

  D 区际法律冲突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法律冲突问题。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不同法律制度的冲突。

  3.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

  A 警告

  B 没收违法所得

  C 停止执业

  D 吊销执业证书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涉及对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种类。参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三)停业整顿;(四)吊销执业证书。C项属于对律师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4.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

  A 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 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 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 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涉及共同侵权。共同侵权是指加害人为2人或者2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共同加害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本题中各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各民工之间是独立的,并没有共同进行偷窃损害设备的行为,所以不构成共同侵权,全体民工也就没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个别民工与公司之间的侵权关系,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形成公司与民工间的合同债权关系,二者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应该通过不同的法律途径解决。D项由于混淆单独侵权和共同侵权行为责任承担的区别,为错误选项。

  5.《宋刑统》与《唐律疏义》的重要区别在于哪里?( )

  A 《宋刑统》将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附于律后

  B 《宋刑统》增加了凌迟、刺配之法

  C 〈宋刑统》一直被宋朝沿用,“终宋之世,用之不改”

  D 每篇之下设门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宋朝法制的特征。宋刑统改变了封建律法的体例。

  6.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

  A 解释宪法和法律

  B 监督宪法实施

  C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D 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涉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参见《宪法》第67条。B是全国人大的职权,D是国务院的职权。

  7.实施反倾销税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这一条件的下列表述何者为错误?( )

  A 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B 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 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 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正确答案】:A,D

  【解析】:本题涉及反倾销。实施反倾销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该种因果关系一般分为三个类型:(1)一般因果关系,只要倾销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就可以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主要因果关系,指进口国的产业损害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倾销的产品造成的;(3)无因果关系,即进口方国内产业的损害不是倾销产品造成的,而是由其他产品造成。在现阶段,在反倾销案件中倾向于“一般原因”的因果关系标准。无论是一般因果关系还是主要因果关系,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而倾销进口不一定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所以BC正确,A错误,“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的说法错误,D项错误。

  8.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是哪些?( )

  A 澳门

  B 世界贸易组织

  C 联合国秘书长

  D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涉及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以及国家间的国际组织,澳门是特别行政区,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国际组织中的一个机构。

  9.在劳动者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A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 职工曾对企业作出过较大贡献或者多次受到上级或本单位表彰的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参见《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共同海损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

  A 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

  B 付出的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C 牺牲和费用必须是有意义的

  D 处置必须合理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共同海损的定义。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损失、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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