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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6十堰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12月27日开通,广大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十堰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 |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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