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仲裁办述职报告【一】
201X年上半年,青岛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XX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民商事争议解决效率和质量再创新高
1.案件受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 %;全程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使案件顺利进入仲裁程序。
2.案件审理工作。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3.案件解调工作。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 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1 起,调成率100%。
(二)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不断深入
1.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1X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1X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2.积极参加《行风在线》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改版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3.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仲裁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1X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2014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2.制定并实施201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业务水平。
3.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了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集体访、越级访等情况。
2.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青岛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青岛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按照《关于做好201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四)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纳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避免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五)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 筹备组织召开青岛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的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等。
2017仲裁办述职报告【二】
201X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确立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围绕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全面履行仲裁职能
(一)明确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XX同志于2013年8月21日作出的“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采取走访、调研、座谈、赴外地考察学习、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指导论证等形式,积极推进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于今年3月,向市委提报了《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工作方案(草案)》,提出了“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成东北亚地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定位,明确了 “打造一个主体、建设两支队伍、培育三大品牌、提升四个功能、搭建五个平台”——“一二三四五”战略的总体思路。201X年4月15日,李XX书记就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认为“调研深入全面,建议可行”,要求“将方案(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依程序提交研究决定实施”,同时指出,“这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成果”。
李XX书记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两次对青岛仲裁工作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仲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即,“完善仲裁体制机制、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被列为201X年市委改革工作要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纲要。201X年9月26日,我办列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作了《关于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初步方案的汇报》,得到出席会议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目前青岛仲裁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争议解决工作扎实推进
1.仲裁案件办理工作
201X年,全年解答咨询12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53件。受理各类纠纷案件2721起,涉案标的额32.3亿元,争议标的额18.5亿元。进入仲裁程序案件结案率为111%,调解和解率为69%,一个月内结案率为59%,平均结案天数为40天,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2.制定修订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
为确保仲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使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透明、规范、高效,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管理规定:修订了《仲裁庭组庭工作规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办法》,重新拟定了《鉴定机构名册》,实现组庭工作、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修订了《关于仲裁案件审理期限及有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凸显仲裁高效快捷的独特优势;修订了《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使案件审理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具体;修订了《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仲裁案件专家论证办法》、《主任会议审议案件办法》、《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有关规定》、《裁决书核阅工作规定》,制定了《裁决书制作规范》,严把仲裁裁决质量关,提高仲裁裁决的制作水平,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3.推进“两化”工作试点,创新仲裁调解工作
一是以仲裁调解专业化、案件调解全程化、调解案件信息化和纠纷调解规范化为目标完善仲裁调解机制。参考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制定调解规则,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需求。在各商会、行业协会间建立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发挥所属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作用,大力开展业内调解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实现受理案件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积极扩大仲裁程序外调解纠纷的范围,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权益、产品质量、医疗事故、家庭财产分割等纠纷,赢得公众对仲裁社会价值的广泛认同。设立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与青岛市商务局、市银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了以金融、知识产权、外经外贸等领域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发展框架。扩展仲裁确认服务范围,尝试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房屋拆迁协议、公司股权变动等仲裁确认。
三是深入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并完善与法院、交警部门、司法局、保监局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五位一体,上下联动,整体联动”的联动调解机制,在区市成立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通过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案件办理暂行方案》规范各项程序,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我会“两化”试点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
(三)仲裁员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1.完善仲裁员结构比例
全面提高仲裁员聘用标准,第五届仲裁委员会在世界范围内选聘346名知名法律和经贸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青岛地区以外仲裁员比例达到57%,外籍及港台仲裁员比例达到20%。
2.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
通过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细化了仲裁员权利与义务,增加了仲裁员培训与考核、仲裁员使用的相关规定,完善仲裁员指定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仲裁员管理水平,保障仲裁员依法、公正、亲和、高效地审理案件。
3.加大仲裁员培训工作力度
联合青岛市律师协会、新加坡管理大学等机构组织了内容包括WTO仲裁机制、《仲裁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仲裁理论与实务、国际商事仲裁等不同专题的培训,提升了仲裁员培训工作层次。经过培训的仲裁员把握仲裁理念、驾驭仲裁程序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4.组织开展仲裁员沙龙活动
与省海事局、保险协会等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多次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仲裁员沙龙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和行业代表参与,通过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增进了仲裁员与行业的相互了解、增强了互信,提高了仲裁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仲裁宣传推行工作深入开展
1.加强与社会不同机构的创新合作,以合作促宣传
与市商务局签署建立贸易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备忘录,就加强解决涉外贸易纠纷合作确定了七项专项工作机制。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民事审判与仲裁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如何共同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律师界仲裁员选聘、律师执业纪律监督、专题业务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
2.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提升宣传推行层次
与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中欧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圆桌会议,为知识产权仲裁院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与青岛律师协会共同主办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实践”讲座,拓展机构发展的国际视野,增加仲裁实务操作经验。
与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就股票发行注册制对企业直接融资的影响、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企业税务筹划及税务法律风险防范等进行了探讨。与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青岛仲裁委员会化工橡胶行业调解仲裁中心、青岛橡胶谷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共同承办主题为“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仲裁创新发展”的首届国际仲裁论坛,为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工作的加速推进起到了良好的推介作用。
3.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和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等访谈活动,认真回复网民提问,并及时进行回访。在《青岛日报》、《青岛律师》、《青岛财经日报》、《帆船之都》、《仲裁信息》等传媒发表主题宣传文章和专刊,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青岛仲裁办201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举办多次“干部讲堂”,开展以《仲裁规则》为核心的仲裁业务培训和英语口语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大家提供了交流工作、总结经验、锻炼提高的机会和平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充实完善多层级的机构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仲裁院的建设工作稳步进行。成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院--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我市打造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积极开展高新区国际仲裁院筹建工作。与高新区有关部门就仲裁院建设、构建园区五位一体的法律保障体系等问题达成共识,并逐一落实。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合作,探索建立为新型现代化经济园区营造国际化法治环境的仲裁服务机制。
二是仲裁中心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修改完善了《仲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仲裁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对仲裁中心的管理制度。开展仲裁中心和办事处的调研工作。成立了道路运输行业调解仲裁中心、江苏商会调解仲裁中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墨仲裁调解中心、企联调解仲裁中心,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仲裁研究工作创新开展
一是整理、研究涉及到建设工程、房地产、贸易等多个商事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的仲裁裁决书,编写成《优秀裁决书汇编》,用于指导今后的仲裁审理实践、供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培训以及其他学习培训工作使用。
二是配合《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开展,举办了商事仲裁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商事仲裁的关注度,吸引更多专业人士和在校大学生参与仲裁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为仲裁事业发展积蓄力量。编辑完成《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获奖征文集》,以展示此次征文活动成果。
二、全面发挥仲裁服务基层、保障促进功能
(一)延伸服务触角
通过在道路运输行业、江苏商会、青岛市企业联合会设立的多个仲裁调解中心,在区市成立的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延伸服务链条,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服务方式
通过走访、共同举办论坛和培训、法律宣讲,使仲裁走进企业,深入基层。走访青岛区域内各大型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知名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传仲裁法律知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与商会、协会、律所、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和法律专题培训,推介仲裁,引导企业运用仲裁制度加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深入青钢集团、青岛港务局、市银行业协会,有针对性地就反倾销、民诉法修改和金融仲裁知识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宣讲,受到了企业和行业的好评。
(三)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
以“第一书记”所在即墨金口镇垒里村为载体,开展帮扶活动。班子成员多次走访村镇,了解基层群众需求,共同探讨民生工程建设、脱贫致富的途径; 逐户看望慰问17户困难老党员、贫困户、军烈属,给予金钱或实物捐助,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捐资20万元建设的垒里村幼儿园落成并投入使用,为垒里村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孩子们感受到党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
三、青岛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办各项工作都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提升,呈现了新的面貌,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标准相比,青岛仲裁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品牌特色不够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仲裁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不高,宣传工作尚显不足等。
201X年,仲裁工作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仲裁服务保障功能。积极参与西海岸新区和其他经济新区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健全完善与省市两级海洋产业部门的合作机制,重点发展海事海商仲裁业务。以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领域仲裁服务的突破。
以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为依托,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制度,保持仲裁裁决的公正和高效,提升青岛仲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仲裁服务的软硬件,营造一流仲裁服务环境。建立完善行政调处与仲裁的衔接机制,积极推荐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断推进仲裁“两化”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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