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办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编委办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市编办的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工作创新,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控编减编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的“接”、“放”“管”工作。

  一是我县认真贯彻自治区和崇左市审改办的要求,按照“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标准,统一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该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调整的坚决调整,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做好行政审批“接、放、管”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督促有行政审批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与上下级业务部门对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放”、“管”工作,编制一次性告知卡,规范审批标准和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程度,有效杜绝了行政审批随意性。今年来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有关文件要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项,调整 7项,合并2项,梳理形成最新的《大新县行政审批目录表》,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县34个县直单位(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7项。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自治区、崇左市的统一部署,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政审批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转变。为明确各单位(部门)相关取消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切实管好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力争做到取消的每一个项目,都制订出对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是不断下放管理权限,推动扩权强镇。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审改办督促各有关部门将能直接或者由委托下放乡镇进行审批的事项,尽量下放给乡镇。要求县直各单位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管理和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工作,让乡镇基层部门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接好管好,提高乡镇政府的为民服务能力。

  第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

  2016年,我办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的要求继续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被清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受理条件。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推动各部门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大新县34个县直单位(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7项。

  (二)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

  今年来,我县继续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县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清权、减权为重点,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全力推进权责清单工作。全县49个单位(部门)共梳理出权力事项6843项。对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我们按照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部门权力事项进行大幅精简,使行政职权家底更清楚。大新县按照“权责法定”原则,对于不规范不合理的、没有法定依据或法定依据不足且不符合改革方向的权力事项,坚决进行清理,不予保留实施;对于权力设定依据相同的权力事项,积极进行整合。全县共清理了2975项权力(其中,取消735项、整合减少2195项、转移5项、暂不执行40项),清权率达到43.48% 。通过清理后,大新县县级保留下来的共有37个部门(单位,含挂牌单位)权力事项3868项,其中,行政许可233项、行政处罚2799 项、行政检查267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强制140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奖励43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265项。并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审改办的要求将全县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方面,我们正按照崇左市统一部署要求逐步推进,目前我们正在认真编制乡镇权责清单模版,大新县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方案已报县政府办审定,待县政府领导签批后我们将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并下发有关方案组织实施,将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的统一要求争取今年12月底前公布各乡镇权责清单。

  (三)继续优化机构设置,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重新调整县人大机构设置。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加强县乡人大机构建设的通知》(桂编办发〔2016〕16号)精神,印发了《大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大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批复》,将原来设立的“一室三委”调整为“一室五委”,增设县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并增加大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行政编制4名,进一步加强了县人大组织建设。

  2.加强重点领域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成立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提升内外贸易开放水平。为了加强对我县内外贸易的管理,提升我县内外贸易和沿边对外开放水平。在原有大新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基础上整合成立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将原大新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编制和职责整合划转到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同时将大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股的职能划转给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使新整合的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更加适应当前我县有关内外贸易工作的发展需要。二是在大新县民族事务局基础上组建大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将大新县民族事务局职能、编制、人员整体划入大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并将大新县宗教事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大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三是设立大新县糖业发展办公室。为加快我县糖业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糖业管理职能,理顺糖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糖业管理职能体系,设立大新县糖业发展办公室,为设在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并成立为糖料生产提供技术性、服务性事业机构,加强对蔗糖产业发展的协调管理。

  3.加强涉及民生领域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加强扶贫干部队伍的建设。根据当前扶贫攻坚工作特殊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将大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在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取消在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增加一名行政编制。同时在扶贫办设扶贫信息中心,促进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确保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撤销大新县卫生学校,独立设置大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三成立“大新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配足人员编制。四是加强法学会队伍的建设。为解决大新县法学会人员紧缺问题,使其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加大新县法学会事业编制1名。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大新县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小学和桃城镇第三小学撤并到大新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了我县顺利完成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将办学层次已达不到完全小学要求的村级小学变更为教学点,变更后,按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原各村完小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再具有法人资格,其编制、人事(含在职和退休人员)、财物、债务等问题归所在中心小学接管。

  (四)严抓控编减编,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1.果断控减“吃空饷”单位的编制。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5〕37号)要求核减“吃空饷”单位空余编制的规定,经县编委会讨论通过,收回大新县农业局行政编制1名、实验学校事业编制14名为我县待分配编制。

  2.加强机构实名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做好实名制系统日常运转和数据维护工作,由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维护和数据更新,各单位的编制、职数情况变动,人员调出、调入、退休等事项,均及时在系统中反映,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实现新版实名制软件的使用和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办共办理出入编人员976人。

  (五)积极推进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各项工作

  第一、严格审核把关,做好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和变更登记工作。一是采用二维码的方式提交年度报告。首先各单位的办事人员先填写好本单位年度报告的各项指标,采用二维码的方式通过网络提交给事业登记局业务员审理,审核过关之后,在由事业登记局业务员联系单位的办事员提交纸质年度报告,这种方式不仅避免办事人员来回跑,方便了办事群众,而且能彻底更新了历年来办理了变更登记单位的登记资料信息数据库,为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档案信息管理奠定基础,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县共有382个事业单位成功提交年度报告,另有34个事业单位因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书办理了重新申领手续。通过提交年度报告的方式,有力加强对全县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事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严格依法登记,确保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化。按照《条例》的规定,督促我县机构改革后涉及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时,严格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发证等程序予以办理,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不齐、内容不实的要求补齐材料再予以登记。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共通过审批办理设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有15个;变更登记的单位有80个;办理单位注销登记的单位有10个。

  第三、认真部署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精神,按照上级编办的工作安排,自2016年5月17日起,事业单位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换原有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及早部署,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身份证”的换发工作。组织职工学习了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相关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意义,充分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新县机关、县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新编办发〔2016〕4号),明确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理时间、初次申领程序、变更申领、程序补(换)领程序、撤销程序、要求和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截止目前,共为371个单位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第四、稳步推进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加强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文件精神,克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县中文域名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编办安排给我县中文域名注册及继费工作任务是404个,截止目前,我县已完成注册及继费工作,完成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完善

  一是上下级业务对接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和承接工作的业务指导,县直各业务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对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县直部门下放乡镇的事项,上下级业务部门如何衔接问题有待各部门的加强协调和沟通。

  二是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推进缓慢。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要求,乡镇权责清单工作要在今年底完成,但目前我县此项工作因是新的一项工作,没有试点乡镇的可借鉴,工作进度比较缓慢。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抓好“接、放、管、服”工作

  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着力推动部门解决放权不同步不配套不到位问题。督促县直各有关单位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完善并公布我县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协调推动部门利用“互联网+行政审批”的办法,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推动部门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普遍实行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推动部门创造条件,就部分审批事项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反馈。

  (二)加强权责清单工作的动态管理

  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后,对于取消或调整的事项我们将及时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动态更新管理工作;同时加快推进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步伐,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争取12底完成乡镇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今后重点加强动态管理和更新。

  (三)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

  抓好控编减编工作。进一步落实控编减编方案的实施,深入研究严控和精简编制的措施和办法,做到增减平衡,确保总量不突破。进一步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发挥主观能动性,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创新管理要编制、向厉行法治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在总量内研究解决重点部位、重点领域所需编制问题。加强编制总量内的动态调整。继续撤并调整职能萎缩、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事业机构。

  (四)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

  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研究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工作。继续抓好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主要通过学习借鉴区内外试点县有关工作经验做法,探索县级将分散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块,推进跨领域跨部门整合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责和队伍。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根据中央、自治区、崇左市的部署,探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或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本县以推进大农业、大文化、大交通、大城管等大部制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探索综合执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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