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希望考生能好好备考2017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考试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市(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报名时进行。

  3.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面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面试报名须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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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考试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市(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报名时进行。

  3.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面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面试报名须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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