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的规范要求
(一)原则要求
(二)具体要求
1.业务改组的具体要求(5项,P61)
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采取整体改制方式,即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企业经营性资产整体进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不应将整体业务的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组建为拟发行上市公司。
2.治理规范的具体要求
(1)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资产应做到独立完整
(2)拟发行上市公司的人员应做到独立
(3)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机构应做到独立
(4)拟发行上市公司应做到财务独立
3.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要求(了解)
4.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要求(P63-64)
四、企业改组为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
拟改组企业应聘请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作为企业股份制改组的财务顾问。
(二)选聘中介机构
四个机构: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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