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银行专业银行管理笔记之担保法律制度概述”,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7.3.1担保法律制度概述
《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和《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从原则规定到法律的具体适用,共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资信,以确保债务的清偿。
《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担保的种类:
(1)人的担保
(2)物的担保
(3)定金担保
7.3.2 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
(1)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2)主从合同的效力关系规则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法定例外规则
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并不是绝对的,可能受到法律另有规定的挑战。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你推荐: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