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来看看本文“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601475001) | 127.8 | 牛牧野 | 475222134222 | 2月23日 上午 | |
周慧敏 | 475222152814 | ||||
李康宁 | 475222179205 | ||||
保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601475002) | 103.7 | 陈恩浩 | 475215605312 | 2月23日 上午 | |
朱智钢 | 475232123120 | ||||
杨碧程 | 475261147927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1078131661@qq.com ,并同时传真到0431-85575113。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上午集中进行,即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在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6楼小会议室进行,请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 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原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
4. 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原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奖励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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