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来看看本文“公务员考试体检注意事项及标准”,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公务员考试体检注意事项及标准
1、检查前1至2天饮食宜清淡,勿吃菠菜、猪肝、猪血等高脂食物和高度白酒(以免引起大便隐血假阳性)。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在体检前天晚二十小时后禁食,可以饮少量水,检查那天早上需空腹采血、空腹B超。
4.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和隐形眼镜。
5.体检当日禁食早餐,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餐。
6.心电图和测量学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7.慢性病史者,请携带病历,并及时向医生提供既往病史,手术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药物也应及时告之,便于分析体检资料做出结论。
8.女性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未婚女士不宜做妇检,已婚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
9.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胸部x光。
10.要求续检者,则应提前告诉医生。如已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需再查两对半者,则应在护士抽血前告之,一并抽取(既免抽两次之苦,又节省了时间)。
11.如果现在转氨酶高了,不要急,吃清淡点的,多休息,不吃感冒药,没准你就是累的。
12.体检前五天开始,严禁烟酒,争取每天喝两瓶开水,这样会易于排毒。
13.正式体检前一定要保证8-12小时的空腹,即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后就不要再吃东西了,可以喝一些水,第二天早上起来水都不要喝了。
14.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另外,如果现在距体检还有一段时间,建议考生趁这段时间不妨先做个体检,21种病情会被视为体检不合格: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8.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9.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9.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0.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21.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说明:以上关于体检注意事项及不合格的标准仅供考生参考,具体可点击查看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请以招考单位的体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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