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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省社保政策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时隔两年半再次上调。
2016年1月1日起,辽宁省将执行第九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调整后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考虑到全省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差距的因素,将分档由原来的三档改为四档,最低10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同时带来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工资、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随之上调。
沈阳日报12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辽宁省将执行第九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带来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工资、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随之上调,一些低收入群体工资也会“水涨船高”。本次调整为辽宁的第九次上调,调整幅度较大,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若依照往年情况,沈阳市城区有可能执行一档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00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或将执行二档标准,由1050元调整为1320元。 据了解,继上次2013年7月1日调整后,辽宁至今已两年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次上调除提高幅度较大外,分档也有所变化。上次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00元,二类地区1050元,三类地区900元。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之间差250元,二类和三类之间差150元。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标准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liuxue86.com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问答
调整后有哪些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我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大学生见习工资标准、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会随之上调,一些低收入群体也受到影响,工资“水涨船高”。
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假如,你的应发工资为1530元,扣除200元社保费,你领到的实发工资是1330元,这也是符合规定的。同时,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工会组织有权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