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调生的分配和使用
对确定录用的选调生人选,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高校发文予以确认,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同有关高校负责办理选调生的派遣报到手续。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各有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及时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考生所报考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处),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委组织部于2017年7月中旬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2017年新招录选调生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鄂组发〔2011〕7号)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
2、《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应届毕业生)
3、《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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