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合肥市招聘城管执法公告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20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市城管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2日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23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6日至4月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门。《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按5:5合成后总分100分。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周六)上午。

  8:00- 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政务环路88号,1318室,联系电话:0551-63536115)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2017年4月20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见岗位表)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在体能测评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能测评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通知书为准。

  (五)面试

  面试工作集中在5月至6月进行。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的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相应的比例(见岗位表)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入围名单、时间、地点等以公告为准。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市城管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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