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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市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资助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根据《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要求,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项目资助计划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深圳市境内依法设立,主要为深圳市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微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分。
二、资助条件
(一)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二)规范经营,近三年无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融资性担保机构各项监管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以融资性担保为主营业务,2016年融资性担保业务发生额占担保业务总额60%以上,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四)为深圳市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发生代偿,单户企业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资助范围与标准
(一)资助范围:融资性担保代偿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被确认为损失;被担保企业与融资担保公司之间没有资产关联关系。
(二)资助标准:2016年度,融资担保小微企业户数占总户数60%以上的,按代偿实际损失的20%进行补偿;融资担保小微企业户数低于总户数60%但中小微企业户数占总户数80%以上的,按代偿实际损失的10%进行补偿;单户小微企业代偿最高补偿100万元。liuxue86.com
代偿实际损失是指有诉讼判决书或仲裁书和强制执行书,或者其他足以证明损失已形成的证据,证明代偿已无法收回的损失净额。
代偿损失补偿额的计算公式:
代偿损失补偿额=代偿实际损失额×补偿比例
代偿实际损失额=代偿金额-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和其他途径已追回的金额-通过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获得的相应项目风险补偿金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先网上填报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一)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时间为:3月1日-4月27日。申报企业登录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申报资料。
(二)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4月20日-4月28日。企业将申报资料上传后,打印《深圳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项目资助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并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项目资助计划申请书》;
(二)加盖公司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2016年度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16年度发生的贷款担保情况明细表(务必包含被担保企业名称、被担保企业最近1年营业收入和员工数、贷款金额、起止日期等信息);
(五)代偿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主合同及履行凭证;
(六)代偿项目调查、评估、审核的相关文件;
(七)代偿项目的反担保协议和风险控制措施相关材料;
(八)银行代偿通知书及融资担保公司代偿凭证复印件;
(九)代偿债务追偿措施和结果说明资料;
(十)确认损失形成的证据:包括法院裁决通知书,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其他行政机关的公文,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申报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网上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并以阿拉伯数字标记连续的页码。
六、审批程序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事实进行审查核实,并经专项审计后,初步确定享受资助的企业名单及核定资助额,再经署长会议审定、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后,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联合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列入项目资金资助计划的企业,凭下达的项目资金资助计划通知,到我署办理拨款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罗咏梅,82976831;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五洲宾馆南侧辅道200米)7楼707室。
附件:深圳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项目资助计划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