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来看看本文“天津2017年公务员公共科目和法律综合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法律综合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科目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需在考公共科目的基础上,增加进行专业科目 (法律综合)的考试。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法律综合的试题分别命制。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法律综合分为主观性和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2.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题本、非指定位置作答或使用非规定用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3.法律综合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其中,客观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题本、非指定位置作答或使用非规定用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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