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自治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大力促进“五化”协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适度扩大总需求,强化创新驱动、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6%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这些预期目标,统筹考虑了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考虑了与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的衔接,也考虑了各方面的支撑条件,是立足需要和可能、经过综合权衡后确定的。这样的安排,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四个高于”的目标,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我们深知,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实现这些目标并不容易,必须做好应对困难的充分准备。也要看到,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为我们创造了难得发展机遇;内蒙古有良好的发展优势、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确定了清晰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催人奋进的发展目标和有力的发展举措,必将凝聚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以满足需求为最终目的,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途径,推动五大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
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退出不合规、不达标产能。严格控制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防止已经化解的产能死灰复燃。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完成55万吨钢铁、120万吨煤炭产能的退出任务,并做好其他行业的去产能工作。
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对库存较多的地区,从严控制土地供应。把去库存与城镇化结合起来,完善农牧民进城购房支持政策。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2万户,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60%。积极解决商业地产库存问题。支持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扎实做好去杠杆工作。以降低企业负债为重点,支持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盘活存量资产,加大股权融资力度,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防范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综合施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融资、人工、物流、用地、用能、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企业通过强化管理和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统筹谋划补短板。坚持既补发展短板也补制度短板,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深入实施补短板重点工程,努力在基础设施、脱贫攻坚、产业转型、科技教育、生态环境等领域取得突破。
(二)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坚决守住发展底线。
实施精准有效投资。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万亿元以上。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完成工业投资7000亿元。加快构建铁路、公路、航空、水利、市政、能源、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000亿元。铁路建设规模4100公里,其中高铁800公里。公路建设规模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000公里、一级公路3000公里,行政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开工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建成4个旗县通用机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改造城市老旧地下管网。加快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继续推进列入国家计划的重大水利项目、重点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和“宽带内蒙古”,用信息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产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力争新增贷款2200亿元。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探索资源资本化、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有效途径。
扩大消费需求。稳定传统消费,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实体商业创新转型。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为重点,扩大新兴服务消费。大力推进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以提高产品质量创造消费新需求。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挖掘农村牧区消费潜力。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营造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优化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根据消费升级趋势,调整农牧业结构,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发展玉米深加工产业。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中低产田,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扩大青贮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推广家庭牧场和规模化养殖方式。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内蒙古特色品牌。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牧场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深化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开展土地草原确权工作,推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和扶持农牧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农村牧区土地征收制度,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深化农垦、供销社改革。推行“河长制”,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引导农牧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牧业等新业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探索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提高农牧民政策性收入。
(四)推动工业迈向中高端。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部署,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调整存量和做优增量并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煤炭、电力、化工、冶金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构建一体化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加快建设电力外送煤电基地。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延伸钢铁、有色金属产业链,提高资源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积极推进“互联网+制造”,焕发传统装备制造业活力。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做大做强新兴产业。完善支持政策,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标准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进稀土产业升级,培育国家重要的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先进制造业,支持呼包鄂申报“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建设蒙中药生产加工基地,做强蒙中医药产业。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高端装备、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呼包鄂自主创新示范区。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研人员研发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人才、关心人才的浓厚氛围,把更多资源投向人才,做到才尽其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分享经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