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任务,打造经济增长新的引擎。
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实施“旅游+”战略,形成全要素、全产业链旅游发展模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旅游业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旅游品位和内涵。建立旅游投融资平台和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智慧旅游体系,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专业化、精准化营销,让内蒙古旅游享誉国内外。
培育新型金融主体,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地方金融,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农村牧区高利贷等问题。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做好防控金融风险工作,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处置不良贷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完善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物流体系,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服务供给;发展会展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和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等体育产业,建设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发展科技咨询、教育培训、法律服务、家政服务等产业,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六)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坚持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优化布局,形成多极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
统筹城乡发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塑造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城市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商业等服务设施,着力解决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垃圾围城等“城市病”。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拓展。健全投入和管护机制,巩固“十个全覆盖”建设成果。以危房改造和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为重点,建设美丽乡村。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做好和林格尔国家级新区申报、规划等工作,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生态环保和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呼包鄂协同发展,建设中心城区1小时快速铁路圈、2小时公路圈,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产业建设互补、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价格,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乌大张合作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快工商注册多证合一,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公共资源配置长效机制。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消除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依法加强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家安心创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规模。改革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进行清理规范。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扩大政府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
全面提高开放水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建设。办好第二届中蒙博览会。落实国家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产业园区。提升与京津冀、东三省、沿海发达地区以及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水平,抓好跨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共建。全面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环保等领域的开放交流合作。
(八)建设绿色内蒙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深入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和区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营造林1400万亩、种草3000万亩。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善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积极争取设立国家草原、森林、沙漠、湿地、火山公园。保护水生态环境,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治理。实施大青山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承办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
铁腕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100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园区、农牧业面源污染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和开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深入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现自治区对盟市督察全覆盖。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加快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改革。发挥环保基金引导作用,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继续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九)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都不能安之若素”。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叮嘱,坚守民生底线,增加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打好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因户因人精准施策,通过扶持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贫、政策兜底等措施,确保20万贫困人口脱贫、14个区贫旗县、3个国贫旗县摘帽。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发展条件。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免费为贫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自治区本级设立扶贫产业基金,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逐步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努力让每个人都有干事创业、实现梦想的机会。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体系。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有效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统筹城乡低保,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老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红十字等慈善公益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稳定增加教育投入,向基层、农村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继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解决农村牧区中小学“大通铺”和教师周转宿舍问题,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努力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高继续教育、老年教育和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做好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工作。以实现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做好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推进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和旗县蒙中医院建设。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实现旗县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继续做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
加强平安内蒙古建设。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入排查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加强双拥共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