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户籍不在荣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荣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12.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上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学校任教层次、任教学科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3.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4.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资料上的姓名不同,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5.已经获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交原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一份(需要测试的人员提交,双面打印后,填写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三)体检(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按认定机构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完后体检表统一交体检医院。体检不合格人员电话告知,合格人员不再通知。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通知):
1.测试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2)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档案中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员 。
(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
2.测试时间、地点:领取测试题目时通知。
3.要求:
(1)参加测试人员需并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填写好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附件3)。
(2)测试前(电话通知本人)到荣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试题目并缴纳测试费。
(五)发证(2017年6月30日):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荣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人?次,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六、认定机构电话: 0813-6201448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上的信息及联系电话要如实填写,保持电话畅通。
(二)申请人员请牢记网上报名的注册信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必填),及时查询网上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及发证等环节,逾期不再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中国.自贡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的信息。
(四)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请咨询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2306339
点击下载>>>荣县教育局sdf.rar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模板)
5.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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