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四川2017上半年自贡荣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川教资〔2017〕01号)的统一安排部署,荣县教育局2017年春季继续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县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普通话应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达相应的等级。
(六)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认定范围:
(一)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荣县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二)四川省荣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学生。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4月15日。
(二)现场提交材料确认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
(三)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体检合格后通知。
(五)证书颁发时间:2017年6月30日。
四、认定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2017年3月25日—4月15日
1.未参加国考的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参加国考的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必须一致。
(二)现场确认:2017年4月20日上午
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并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荣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材料按封面目录顺序装进自备纸质档案袋,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附件5)粘贴于档案袋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教师资格申请表》的网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模板,请认真阅读,特别是红字部分),未按照模板规定填写一律不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过期身份证不予办理)。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四川省荣县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应届毕业学生由学校教务处提供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一份(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一份(体检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背面写上申报学科和姓名,请裁边剪齐)。
8.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没有此件的可不提供)。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参加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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