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本文2016年四川巴中市公务员考试首轮体检结果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按照《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组织首轮体检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点击浏览)的要求,我们于2017年3月23日至24日组织进行了首轮首次体检,应检224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自行放弃体检资格)最终体检结论视为不合格者6名,实际参检218名。现将体检情况和组织考察政审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首轮首次体检情况
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报告,在本次实际参检的人员中,周琳等178名参检对象首轮首次体检合格;杨秋等37名参检对象需作进一步检查后方可作出体检结论;另有3名参检对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中,可申请复查2人、不可申请复查1人。
二、体检情况查询及补充检查与复查的相关安排
首轮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3名报考对象,可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17:00时前,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房间)查询本人首轮首次体检详细情况。
首轮首次体检时至少一项属于当场、当日复检项目不合格且已复检仍为不合格的报考对象,依据《考录公告》规定不再接受复查申请。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合格的报考对象,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与了首轮首次体检需要补充检查的报考对象,连同申请复检的报考对象一并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0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即首轮首次体检集中地)集中参加补充检查或复查。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补充检查或复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充检查或复查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体检所需费用于补充检查或复查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三、首批考察政审对象的考察安排
对列入首轮首次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安排考录职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所设职位的考生,由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26130002的考生,由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市政中心东楼304室,联系电话:0827-5755271,联系人:谯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1、26130005、26130006的考生,由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502室,联系电话:0827-5273666,联系人:李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3、26130004的考生,由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6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606室,联系电话:0827-5256768,联系人:董女士)负责。
2.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部分职位(编码26130017-26130019)的考生,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地址:巴中市巴州区西华街2号区委组织部办公楼3楼综合干部科,联系电话:0827-5225136,联系人:周先生)负责。
3.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部分职位(编码26130007-26130014、26130020-26130037、26130039、26130041-26130063)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602室,联系电话:0827-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4.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编码:26130065-26130068)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407室,联系电话:0827-3368388,联系人:蒲先生)负责。
5.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编码:26130069-26130071、26130073、26130076、26130078-26130104)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0827-8227362,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6.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编码:26130105-26130112、26130120-26130134)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石牛嘴新区红峰大厦六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7.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编码:26130137-26130152)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827-6229937,联系人:苟女士)负责。
8.报考通江县公安局所设人民警察职位(编码:26130114-26130116)的考生,由巴中市公安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0827-5338680,联系人:景女士)负责。
9.报考巴中市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森林公安局(分局)所设人民警察职位(编码:26130064、26130074、26130075、26130117-26130119)的考生,由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市林业局310室,联系电话:0827-5260914,联系人:刘先生)负责。
10.报考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司法系统所设职位(编码:26130015、26130016、26130072、26130077、26130113、26130135、26130136)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0827-5280577,联系人:谭女士)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点击浏览)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档案材料齐全等。
在考察过程中,各考察部门(单位)对报考对象的人事档案的查阅、管理、转递等,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巴市组通〔2013〕63号)办理,并对档案审查工作负责。涉及的具体问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1号)(点击浏览)处理。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于2017年4月7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7年5月5日以前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蒲女士、成女士。
附件:1-3
1.二○一六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需补充检查暨可申请复查人员名单(共39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2.二○一六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考察人员名单(共178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3.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样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Zip格式压缩文件包)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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